一、招标条件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玄菟路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·沈抚新区·沈抚新区备案。以辽新区项目批【2020】5号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,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。项目出资比例100%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玄菟路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1.项目名称:玄菟路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 2.建设地点:沈抚新区玄菟路南侧 3.项目规模:日处理污水2000立方米,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玄莬路污水处理站东侧绿化带内安装4套500立方米/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,污水预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利用污水处理站原有设施。 4.项目投资估算:1279.05万元 5.标段(包)合同估算:玄菟路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:1020.0万元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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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工期要求:2020年04月01日 开工至 2020年05月01日 竣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7.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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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招标范围:对玄菟路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,其中包含采购4套规模为500立方米/日的MBR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,以及设备基础、给排水等相关建设内容,并承担污水处理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调试、运营、维护服务(运营期电费由建设单位承担)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1.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[施工总承包(2015新标准)·市政公用工程(2015新标准)·市政公用工程(2015新标准)三级](含)以上或者[专业承包(2015新标准)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(2015新标准)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(2015新标准)二级](含)以上并且[专业承包(2015新标准)·环保工程(2015新标准)·环保工程(2015新标准)三级](含)以上资质 2.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/总监理工程师/负责人须具 [注册二级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(含)以上资格 3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4.其它要求:1.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独立法人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,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。2.投标人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3.同一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,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,否则应做废标处理。4.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盖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。5.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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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招标文件的领取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1.领取时间:2020年03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0年03月09日 17时00分
2.领取地点:请到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(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)https://www.lnzbtb.com/BPSyste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.投标保证金:20.0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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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1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:2020年03月23日 10时0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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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现场开标地点: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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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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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: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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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其他说明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八、招标人信息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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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联系方式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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